李女士秀芬:「我覺得你可以多看哲學、社會學、政治學的討論,這涉及先有法還是先有社會(有些流派是主張法即社會的),沒有一個個體的暴力以及相應的法是不集體的。可能我唸政治又念社會,經濟學就會支持個體自由(所有權)等等,但在我眼裡所有權還是集體的。同理,暴力基本上都是集體的,只是受傷的本身是個體的。而自由平等這些概念應該也是共享共念,但實踐於個人。因此共享共念的自由並不會存有絕對的自由,只有相對(情境下)的自由。放在性別裡來看也是,我可能沒有像基女一樣主張性是全然的宰制,也不如自由女性主義主張自由高於性的議題。我有點靠北的是情境論的,假設一個情境底下我擁有相對的自由與相對的性自由,我就覺得語言的謹慎表意是可行的。」
江峰:「聽起來是沒有個體這件事的,可是個體先於這些東西存在啊。在這些出現之前呢?聽起來是漸漸轉化成這樣的。暴力一定是集體的不懂。我覺得這些聽起來都很不『直接』或者說『初始』,你懂我的意思嗎?聽起來就是人類活了很久以後的狀況了。如果沒有國家也沒有法律呢?我覺得假設很重要因為那代表可能性。」
李女士秀芬:「你不可能是個體先於集體的,無論是從生物學或是心理學。你不可無性生殖地出生,所以必定先有群。有群,兩人以上的關係。心理學也是,個體意識到自己是個體是必須要有一個對象存在,才能看見自己是為個體(而不是個人)。而且以前也沒有國家、沒有法律,但圖爾幹他的民族誌裡面,還有他對話的對象,他們都不是研究國家啊。沒有國家,原始部落也有暴力和平等的概念啊,他者和我群的認同。只是他們沒辦法把它命名指稱出來而已。況且涂爾幹都已經算很晚期的研究了。政治學從希臘的哲學家就會探討群體自由和個體自由的問題,更早之前我就不知道了,但肯定是有的。明白來講你不可能生來孓然一身,並獨自的冥想出愛、暴力、這些信念價值的事情。就算世界上你是唯一的人,之於萬物也有所關係。而當我們可以選擇是愛還是暴力的時候,為什麼有人會選擇愛(雖然我不會稱之為愛)、有人會選擇暴力?這也必然不是你靈光一閃就會的。但機器人和賽伯格就不在我以全然肉身的個體的討論內。」
江峰:「又來賽伯格哈哈。我還是相信有絕對自由耶,可能要走進佛家,哈哈哈哈。可能是需要練習的,需要『解除』。」
李女士秀芬:「你不是不要佛家?而且無為無法,清淨自得,或者你說的絕對自由,是無法在任何一段關係裡成立的。境界問題。你以為你小櫻?」
江峰:「所以要涅槃啊,哈哈哈哈哈。什麼小櫻,笑死。」
李女士秀芬:「封印『解除』。可是這還是有關係、有權力啊,就真的沒有相對自由,除非你的絕對自由是先驗不可悖定律。」
江峰:「完全先驗,哈哈哈哈哈哈哈。後面就都不用討論,哈哈哈哈哈哈。好難過,關係與自由的互相悖逆。太難過了,不可以。」
李女士秀芬:「所以都只能理論上討論而已。」
江峰:「但是我真的覺得是可以做到自由的耶,我無法想像沒辦法。我覺得重點可能就在於人的想像力所引出的無限可能,如果想像得到,可能就做得到,因為它作為一個想像而存在了。感覺有一些理論存在這個想法背後,哈哈。」
「我知道關係與集體暴力是難以逃避的,但我好奇『個體』與『個人』之間的差異,也許其中有答案。題外話,我感覺『個人』之中所隱含的『人』有太多的政治、社會和心理的框架,不如『個體』聽起來自由。因為『人』的處境,我才時常說要回歸一具『肉體』。我也明白人的肉體有多麼高度受到建構和限制。但我也在這個具身體、這個身/心整體裡感受到無法否決的情緒、想像與自給自足。我覺得也是因為我相信並實踐莊子,『無門無毒』,『之人也,物莫之傷』,『聖人和之以是非』。我相信他所提出的身心修練能夠在種種建構、限制和關係裡達到理想的『個體』境界。另一個有趣的點是你提到了『境界』,你說是『境界問題』,好像也在說在關係裡仍然是能達到絕對自由的境界的。我還在思考,也許絕對自由自始至終都會是一種理想,我們也始終只是在永恆地趨近,『相對的自由』,但那卻是動態的、無限的。即便是不是絕對,也是無限。對,就是這個,無限。」
絕對自由暫時無法被證明,只能無限地趨近。
李女士秀芬:「封印『解除』。可是這還是有關係、有權力啊,就真的沒有相對自由,除非你的絕對自由是先驗不可悖定律。」
江峰:「完全先驗,哈哈哈哈哈哈哈。後面就都不用討論,哈哈哈哈哈哈。好難過,關係與自由的互相悖逆。太難過了,不可以。」
李女士秀芬:「所以都只能理論上討論而已。」
江峰:「但是我真的覺得是可以做到自由的耶,我無法想像沒辦法。我覺得重點可能就在於人的想像力所引出的無限可能,如果想像得到,可能就做得到,因為它作為一個想像而存在了。感覺有一些理論存在這個想法背後,哈哈。」
「我知道關係與集體暴力是難以逃避的,但我好奇『個體』與『個人』之間的差異,也許其中有答案。題外話,我感覺『個人』之中所隱含的『人』有太多的政治、社會和心理的框架,不如『個體』聽起來自由。因為『人』的處境,我才時常說要回歸一具『肉體』。我也明白人的肉體有多麼高度受到建構和限制。但我也在這個具身體、這個身/心整體裡感受到無法否決的情緒、想像與自給自足。我覺得也是因為我相信並實踐莊子,『無門無毒』,『之人也,物莫之傷』,『聖人和之以是非』。我相信他所提出的身心修練能夠在種種建構、限制和關係裡達到理想的『個體』境界。另一個有趣的點是你提到了『境界』,你說是『境界問題』,好像也在說在關係裡仍然是能達到絕對自由的境界的。我還在思考,也許絕對自由自始至終都會是一種理想,我們也始終只是在永恆地趨近,『相對的自由』,但那卻是動態的、無限的。即便是不是絕對,也是無限。對,就是這個,無限。」
絕對自由暫時無法被證明,只能無限地趨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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